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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3-10-29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今年暖气费涨到实用面积4元,按照土地证上的建筑面积143.多平米,实用面积103.多平米?物业代收晋能公司给计算的114.多平米左右,和土地证上的实用面积相差10多平米左右的费用收取,涨价了不能把平米给涨了吧,总是按照多收费的标准公式计算呢?按土地证上的实用面积交费合理吗?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11-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根据吕政办发〔2007〕205文件中《吕梁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住宅热系统实行分户计量的,按热量收取采暖费。没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住宅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乘以一定的系数计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乘以0.7的系数,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乘以0.75的系数,120平方米以上乘以0.8的系数。建筑面积包含阳背台和公摊面积);地下室、阳台安装散热器等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计算;原设计或居民改造后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非住宅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用户所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43多平方米,按照0.8系数核算,实用面积为114.4平方米。市城管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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