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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5-08-12 回复部门 方山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我是吕梁市方山县圪洞镇泰化方正花园2期的一名业主,前置物业企业为吕梁市离石区泰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现在由吕梁市泰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实际服务人为同一公司、均隶属于吕梁市泰化集团),近日由圪洞镇人民政府、圪洞镇商贸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联合在小区收取物业费(收取的费用由商贸社区工作人员出具收据、并支付在其的个人账户)未经协商预收25年的物业费,本人以未到25年年底为由(依据吕梁市2017【425】号文件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房屋建筑面积以月计费,必要时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拒绝缴纳2025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的电梯梯控装置限制不能出行,已严重影响本人的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晋发改规发〔2024〕3号文件第十四条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以及吕梁市2025年5月1日颁布的《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住宅物业服务与管理,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故本人认为物业公司、圪洞镇商贸社区、圪洞镇人民政府、业主代表,这种以电梯梯控限制业主出行为由收取物业费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出行的合法权益,小物业、大民事,请求对本人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对涉事的单位及个人做出严肃的处理,对涉事加装电梯梯控的电梯责令限期整改,拆除梯控装置!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8-1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2025年8月1日,经我县圪洞镇人民政府、圪洞镇商贸社区、泰化方正花园小区业主代表协商,泰誉物业进驻泰化小区,实行为期一个月的保障性物业服务。在泰化物业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期间,有部分业主反映频繁丢失物件,为了提升小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楼栋,保障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8月10日,经圪洞镇人民政府、圪洞镇商贸社区、泰化物业公司、泰化方正花园小区业主代表一致决定并发布书面通知,告知小区业主近日对旧卡进行免费激活,对旧卡丢失重新补办。

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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