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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4-04-03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2024年3月31日在离石区宏泰一楼周大生花费2.1万元购买三金,三个项链,一个手链,一对耳钉,首先工作人员在算错黄金价格当天没有及时联系本人,未告知,当天没有给本人开具票据证明;其次在算错黄金价格三天之后,2024年4月2日周大生黄金店(176****8388)要求给我退还1000元差价,但是本人并不知道多算的一口价黄金原价是多少,只知道优惠之后的价格,我开始怀疑周大生员工及店长存在欺骗行为,我要求退款退货,周大生店员说一旦出店,绝不退货。现在本人想退货退款,被周大生店员拒绝,现希望能退货退款。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2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我局曾于2024年4月5日收到“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发的反映相同问题的工单,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于2024年4月7日下午17时将双方约谈至我单位协调室进行现场协调,现场人员有:投诉方及其未婚夫、周大生金店经理和店内员工一名、我单位工作人员一名,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意见(对于周大生结算错误的金额,周大生经理现场道歉,并对涉及该事件的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将相关产品的售价、优惠价格对该投诉人进行了公示)。投诉人表示对此次协调结果满意不再追究此事。2024年4月8日收到来信后,我局于4月9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再次致电双方了解情况,目前周大生金店已给予来信人进行全额退款处理。该投诉内容已经调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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