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统计局
2018年3月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78.9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8.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75.0万户,占95.0%;拥有2处住房的2.8万户,占3.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万户,占0.3%;拥有商品房的2.4万户,占3.1%。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37.7万户,占47.8%;砖混结构的35.5万户,占44.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2万户,占4.0%;竹草土坯结构的1.2万户,占1.5%;其他结构的1.4万户,占1.8%。
表1 住房数量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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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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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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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拥有住房数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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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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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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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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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2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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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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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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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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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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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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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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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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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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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房结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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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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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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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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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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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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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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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石)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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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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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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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草土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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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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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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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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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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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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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商品房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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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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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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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饮用水
全市52.2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66.2%;12.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15.3%;11.0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4.0%;3.1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3.9%;0.2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2%;0.1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1%;0.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3%。
表2 饮用水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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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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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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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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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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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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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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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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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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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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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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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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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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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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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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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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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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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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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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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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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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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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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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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普通旱厕的62.3万户,占79.0%;使用卫生旱厕的12.1万户,占15.3%;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3.2万户,占4.1%;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0.5万户,占0.6%;无厕所的0.9万户,占1.1%。
表3 家庭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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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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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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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冲式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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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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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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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冲式非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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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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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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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旱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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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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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旱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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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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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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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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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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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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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拥有耐用消费品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2辆,摩托车、电瓶车73.3辆,淋浴热水器13.2台,空调5.0台,电冰箱60.7台,彩色电视机99.7台,电脑30.3台,手机196.2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68.1万户,占86.3%;主要使用电的38.7万户,占49.1%;主要使用柴草的23.7万户,占30.1%;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4.6万户,占5.8%;主要使用沼气的0.1万户,占0.1%;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1万户,占0.1%;使用其他能源的0.9万户,占1.2%。
表5 主要生活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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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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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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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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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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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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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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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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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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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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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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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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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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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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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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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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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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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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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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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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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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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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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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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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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