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办公室是吕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目标、工作任务、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以及重大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和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2、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建议和意见。
3、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实施和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4、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反映群众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单位政务、事务、财务工作;
(2)协助咨询委员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咨询委员的联络工作;
(3)组织咨询会、座谈会等活动;
(4)负责单位文秘、接待、档案、信息交流、保密、统计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
(5)负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下设一个办公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为市决策咨询委的1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入7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护拨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2021年预算支出76.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7.07万元,主要为按现行规定标准核定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40万元,均为经常性项目。
较2020年相比,增加了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调标调资等导致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出9.4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市决策咨询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与2020年持平。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2021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3、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与2020年持平。
4、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决策咨询委为全额事业单位,故2020年运行经费为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市决策咨询委委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辆,车辆实有数1辆
2.房屋情况:市决策咨询委账面无办公用房。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市决策咨询委占用其他资产均为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1年4月2日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