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0177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标      题: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公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阵地建设,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贯彻中央、省开发式、开放式、立体式扶贫方针,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扶贫开发对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组织指导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制定落实年度扶贫计划,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协调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引资,争取国内外社会对我市扶贫援助。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主要农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加强农畜产品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兽医医政、药政及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饲料及产品、农药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农牧业违法行为,协调、查处农业生产事故。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天然牧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情疫病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动植物调运检疫。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农牧业和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和动态监察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1.拟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兴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新技术应用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省内外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草地资源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4.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5.承办农牧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农机行政管理及安全监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17.组织指导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和年度行动计划,协调指导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18.指导直属单位改革,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级干部的任免、调出调进人员的手续、人事劳资、重大项目的上报、安全生产等工作。
  19.综合协调市直农口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20.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我局包括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和吕梁农校两个独立核算单位。农校属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农业局包括14个行政科室和26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蚕桑果树工作站、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吕梁分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蔬菜经营指导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新农村领导办公室综合科、新农办重点业务科、新农办督查科、农业园区开发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植保植检站、种子站、名优中心、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科、屠宰管理办公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牧草饲料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我局实有在职人员315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263人,自收自支1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937.41万元、支出总计7447.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7.62万元,增幅5.13%,主要因收入增加机构改革增人增资所致;支出总计减少4724.71万元、减幅38.82%,主要因2020年减少风险补偿基金支出5000万元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93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9.71万元,占比98.90%;事业收入70万元,占比0.88%;其他收入17.70万元,占比0.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44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9.12万元,占比56.79%;项目支出3218.31万元,占比43.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49.71万元、支出总计7212.7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87.43万元,增幅6.6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874.41万元,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风险补偿基金支出5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1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5%。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74.41万元,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风险补偿基金支出5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7.73万元,占比52.79%,日常公用经费3405.02万元,占比47.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0万元,占0.52%;教育(类)支出1635.94万元,占22.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2万元,占0.64%;卫生健康(类)支出8.3万元,占0.12%;节能环保(类)支出204.99万元,占2.84%;农林水(类)支出4989.71万元,占69.18%;住房保障(类)支出286.99万元,占3.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万元,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426.87万元,支出决算72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50万元,用于安可工程购置电脑、打印机。较2019年决算增加23.6万元,增长169.78%,主要原因根据需要调整预算,2019年“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所需经费较少。
  教育(类)支出年初预算1468.09万元,支出决算1635.94万元,用于农校人员及公用。较2019年决算减少226.83万元,减少12.18%,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学生人数大幅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无债务还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97.13万元,支出决算46.32万元,用于人员养老、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较2019年决算增加45.52万元,增幅98.27%,主要因财政2019年未下达本科目所致。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8.3万元,支出决算8.3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较2019年决算增加4.22万元,增幅103.43%,主要因2019年支出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款4.08万元,未发生其他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4.99万元,用于6栋家属宿舍楼节能保温改造工程。较2019年增加197.43,增幅2611.51%,主要是2019年启动仅开支前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等前期费用,2020年建设。
  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2566.35万元,支出决算4989.71万元,用于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较2019年减少4949.43万元,减少49.80%,主要是2020年无风险补偿基金。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286.99万元,支出决算286.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较2019年增加42.98万元,增幅17.61%,主要是人员增加增资。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3.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励,较2019年增加0.10万元,增幅3.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8.4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公用经费367.50万元,主要包括机关日常运行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万元,支出决算37.56万元,完成预算的41.73%,较2019年减少11.38万元,减少23.25%,主要因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33万元,比2019年增加17.12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业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共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03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25%。
  财务科牵头组织局属各项目主管单位对“草地贪夜蛾防控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数1116.99万元、执行率75.78%,除黄牛改良项目正在进行采购,仅执行5.72%外,其余项目全部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并完成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吕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9张。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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