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信息

来源:市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1-10-09

   一、政策情况

  吕梁市本级公租房是为了解决市直单位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直单位新就业(指学校毕业或者部队复退)未满5年无住房的职工;在市直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市直单位范围内,军队退役人员 

  2017年出台了《吕梁市新元小区公租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出台了《新元小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方案》。 

  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保障条件是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无房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家庭成员未开办企业或参股经营性活动。 

  公租房租金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公租房运营情况 

     市本级有两个公租房小区,一个是廉租房祥和小区,位于离石区城北街道办乔家沟村,是按购买的方式取得,共102套,建筑面积7853.02m(包括公建部分),按照国家07年前规定的套型面积60m控制,水、暖、电到位,卫生间座便器、洗涮皿设施齐全,厨房大理石台板、洗菜池均已安装,单元门为防盗门,有线电视、电话预留插孔,院内硬化、绿化、车棚以及物业管理相应配置。另一个是“新元小区”公租房项目是市政府投资性民生工程。该项目位于离石区城北街道办乔家沟村,总建筑面积2万平米、396套。 

  公租房管理实行年审制度,已配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当在每年4月底前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变化等情况。其人均月收入、财产、住房发生变化后,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工商、人社等相关部门作出终止公租房配租资格决定。不按时申报的,责令限期申报,规定期限内仍未申报复核的,按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处理。终止公租房配租资格后,承租人应当在2个月内退出住房,仍按公租房标准收取租金。2个月内退出住房确有困难的,可延期6个月退出住房,按照市场标准收取租金。6个月后,无正当理由仍不退出住房的,从次月起按照市场标准的1.2倍收取租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我们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