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5425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标 题: |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印发《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 (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党组〔2024〕16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局属各科室、单位,局直管水利工程项目部:
根据《中共山西省水利厅党组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印发<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晋水党发〔2024〕3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市水利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制定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宣传贯彻执行。
?
?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吕梁市纪委监委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7月3日
?
?
?
?
?
?
?
?
?
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
(试行)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预防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被打听插手干预人是指打听插手干预人干预的对象,包括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等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打听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直接、间接或明示、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第六条?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禁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请托他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违规干预和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听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主要情形包括:
(一)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等违规改变或规避招标方式的;
(二)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依法依规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
(三)要求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开展招标的;
(四)违规干预致使招标工作不按招标程序进行的;
(五)违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六)要求有关企业出借资质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
标活动的;
(七)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为特定投标人、特定关联单位或特定品牌、设备量身定制招标条款的;
(八)以集体决策、会议研究等形式,先定中标人再走
招标程序的;
(九)为他人打招呼、说情或者安排他人与相关人员私下接触、会面的,泄漏未公开招标信息的;
(十)违规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专家评审工作和招标人依法定标工作的;
(十一)要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项目, 指定使用特定生产厂家、供应商的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十二)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的;
(十三)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施加压力,干扰正常监督执法和监督检查的;
(十四)非因履行工作职责需要打听情况或插手干预招
标投标活动的;
(十五)其他违反规定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法依规开展的政策调研、工程咨询、集体决策等招标投标管理活动和依据职责职能开展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等除外。
第八条?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打听插手干预行为的,被打听插手干预人应当告知其有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干预并如实填写《打听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进行口头报告,在特殊情况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报告。
第九条?收到《登记表》报告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
不属于本部门监督管理权限的应及时移交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
第十条?收到《登记表》报告的纪检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及人员应对登记事项做好保密工作,将记录内容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工作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列入档案保管。不得将报告人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一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对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打听插手干预问题的, 视情况向涉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对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将严肃处置,视情节及影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第十三条?对虚假报告、杜撰报告、恶意诽谤等,一经查实,将对线索报告单位或人员严肃处置,对被诬告人给予澄清正名。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打听插手干预问题而被打听插手干预人未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我们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