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6-17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吕安发〔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生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吕梁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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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
吕梁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生根,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市、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加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
2.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次;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各分管副职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体制机制问题。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下级党委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
5.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党委政府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增设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安委办设置工作协调、综合监管、巡查督查等机构,提升安委办履职能力。
7.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8.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做好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和研判预警。
9.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治监督范畴,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10.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应用,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11.将习近平总书记老虎机论坛虎宝博,老虎机论坛七喜博论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12.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列入政府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消防火灾隐患重大问题。
13.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4.将所有成员单位和中央驻吕企业、省属驻吕、市属重点企业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在考核内容上,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外,增加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内容。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16.在安委会框架下设立矿山、化工、综合交通、建设(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文化旅游、消防、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校园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专委会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明确专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专委会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部门。
17.进一步明确玻璃栈道、缆车索道、冰雪运动、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小饭桌、剧本杀、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等新兴行业领域以及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8.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同级纪委监委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
19.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管人员责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一张表”,明确每户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20.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组织开展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
21.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制度,梳理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制的安全生产行为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22.推动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的项目。特别要重点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23.强化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2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查到底,严厉追究相关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
25.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监管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6.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7.对工作不扎实,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治理的县(市、区)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约谈、问责,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
28.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等行为,进行曝光、通报、约谈。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9.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市属企业每年向市安委办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述职,其他企业安全述职由各县(市、区)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0.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1.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
32.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发现的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行为,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33.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严格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4.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的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实行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5.上级主体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等监督考核。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6.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督促各行业领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应急救援日常演练。矿山安全方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危化品安全方面:盯紧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爆炸品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加快整改排除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景区景点安全方面:加强对景区景点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方面:面向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城乡群租房等重点场所,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燃气安全方面: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严肃整治“黑气瓶”、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加强工地厂房、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临时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用于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开展隐患排查。防洪防汛方面: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时做好会商研判、监测预警、撤避转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快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7.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排查检查清单、执法处罚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逐条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逐条验收销号,做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3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或中央驻吕、省属市属企业集团总部挂牌督办,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该行业领域的政府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
39.对检查发现以及举报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0.安委办要牵头组织成立督导组,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督导检查,对本级行业部门、下级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全面、执法处罚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从严追究责任。
41.做好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安全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行为,立即组织进行整改。
七、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4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对产业转移项目,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项目联审或提请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意见,严把项目审批关。
43.项目审批部门对已审批的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全面普查,督促不达安全标准的迅速整改;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施工;关闭取缔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对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44.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禁限控”目录,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不符合行业规范标准以及已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上马。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45.在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一次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普查工作,深入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专项行动,对因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的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委监委,并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资质方三方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6.中央驻吕、省属驻吕、市属企业负责建立并落实分包转包合规性审查机制,健全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定期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指导、监督、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47.企业负责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8.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权利和义务保障不到位等情形,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坚决予以处罚。
49.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建立危险岗位清单,制定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50.各类中央驻吕和省属驻吕企业、市属企业负责带头实施危险作业岗位灵活用工人员转岗,严禁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51.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持续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实行分类整治。对存在隐患多、安全无保证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从严监管;对非法企业,依法彻底关闭取缔;并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52.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禁不改、责任空悬、监管缺失、失职渎职等情形,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相关单位或人员,对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败问题,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同时加大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
53.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54.以“12341”工作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55.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56.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分级分类明确检查单位及内容。存在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57.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58.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执法信息直报系统,及时录入执法信息。上一级监管部门对下一级执法案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查。
59.各行业领域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专家使用管理制度,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时,要出具专家检查意见,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建议清单。
60.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着力解决人情世故执法、惯性思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
6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与供电、供排水、供火工品等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62.各级各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名录,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做到底清数明。
63.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检查的公开度、透明度。
6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对各行业领域进行会诊,深入排查各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及疑难问题。
65.对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66.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改、财政、司法、应急、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联合出台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配齐配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严禁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
67.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企业数量和规模等实际情况,采取设立或派驻的方式,明确安全和消防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3人的监管执法人员,做到“八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有统一服装、有工作档案;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制定工作指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提高待遇、加强考核、压实责任。
68.将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持证上岗。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69.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事故瞒报等进行举报。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
70.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曝光、揭露行业或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71.党委政府和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奖励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企业安全费用;对经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及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72.严格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3.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凡在作业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必须上报事发地县(市、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核查认定,对于非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出具核查认定书。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录入统计直报系统;对于非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经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或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程序予以核销。
74.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事故调查,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拖延不报事故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75.要主动适应疫情常态化新形势下安全监管新需求,因地施策、因时施策、采取科学合理精准的监管方式,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76.妥善处理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监测预警系统,通过远程巡视、线上执法、视频调度等方式落实安全监管措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77.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附表: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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